【报送单位】: | 2013-08-27
8月21日,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交流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单位党委组织好集中学习,通过自学研读、领导干部讲党课、专家辅导、主题参观、观看专题片和交流讨论等方式,增强学习效果,集中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三天;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影片《周恩来的四个昼夜》,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周恩来同志的崇高品质和光辉人格,自觉加强党性修养,弘扬良好作风;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,结合本单位实际,重点围绕群众路线的时代内涵、本单位“四风”具体表现和危害、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,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学习交流活动。每位班子成员都要发言,交流学习心得。局督导组要参加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的学习交流活动,确保全员参与、有序开展、不走过场、取得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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